為實施公共利益需要,縣人民政府根據羅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擬轉用定遠鄉徐樓村等5個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3.0571公頃(其中農用地2.5082公頃、未利用地0.5489公頃),作為羅山縣2021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和《河南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資辦發〔2020〕16號)有關規定,現將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及社會保障內容和信訪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有關事項發布啟動公告,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
羅山縣2021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用地。
二、使用土地范圍和目的
1、轉用土地范圍:
地塊1總面積0.3145公頃,四至界線:東臨定遠鄉徐樓村,西臨定遠鄉徐樓村,南臨定遠鄉徐樓村,北臨定遠鄉徐樓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2總面積0.0448公頃,四至界線:東臨定遠鄉徐樓村,西臨定遠鄉徐樓村,南臨定遠鄉徐樓村,北臨定遠鄉徐樓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3總面積0.2779公頃,四至界線:東臨子路鎮羅寨村,西臨子路鎮羅寨村,南臨子路鎮羅寨村,北臨子路鎮羅寨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4總面積0.2543公頃,四至界線:東臨廟仙鄉熊林村,西臨廟仙鄉熊林村,南臨廟仙鄉熊林村,北臨廟仙鄉熊林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5總面積0.3822公頃,四至界線:東臨廟仙鄉廟仙村,西臨廟仙鄉廟仙村,南臨廟仙鄉廟仙村,北臨廟仙鄉廟仙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6總面積0.0665公頃,四至界線:東臨靈山鎮檀墩村,西臨靈山鎮檀墩村,南臨靈山鎮檀墩村,北臨靈山鎮檀墩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7總面積0.0311公頃,四至界線:東臨靈山鎮檀墩村,西臨靈山鎮檀墩村,南臨靈山鎮檀墩村,北臨靈山鎮檀墩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8總面積0.5357公頃,四至界線:東臨靈山鎮檀墩村,西臨靈山鎮檀墩村,南臨靈山鎮檀墩村,北臨靈山鎮檀墩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9總面積0.2265公頃,四至界線:東臨莽張鎮涼亭村,西臨莽張鎮涼亭村,南臨莽張鎮涼亭村,北臨莽張鎮涼亭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地塊10總面積0.3736公頃,四至界線:東臨莽張居委會,西臨莽張鎮涼亭村,南臨莽張鎮涼亭村,北臨莽張鎮涼亭村(詳見勘測定界圖)。
2、使用土地目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委托有資質的土地勘測單位對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進行測繪,委托定遠鄉政府、子路鎮政府、廟仙鄉政府、靈山鎮政府、莽張鎮政府對地上附著物、青苗等權屬種類和數量進行現狀調查。
四、信訪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情況
由縣人民政府組織信訪、維穩等部門對該批次使用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和社會穩定風險等事項進行評估。
五、其他事項
被使用土地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如對該批次使用土地有異議,應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向定遠鄉政府、靈山鎮政府、子路鎮政府、廟仙鄉政府、莽張鎮政府或縣自然資源局提出異議申請。
2021年10月29日